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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avaSE基础知识分享(四)
2024-08-09 22:00:03基础资料围观176次
写在前面
前面讲的是面向对象中的封装思想,下面让我们来看看继承这部分的内容!
继承
概述
多个类中存在相同属性和行为时,将这些内容抽取到单独一个类中,那么多个类无需再定义这些属性和行为,只要继承那个类即可。
通过extends关键字可以实现类与类的继承: class 子类名 extends 父类名 {} 单独的这个类称为父类,基类或者超类;这多个类可以称为子类或者派生类。 有了继承以后,我们定义一个类的时候,可以在一个已经存在的类的基础上,还可以定义自己的新成员。
子类只能继承父类所有非私有的成员(成员方法和成员变量),其实这也体现了继承的另一个弊端,打破了封装性,子类不能继承父类的构造方法,但是可以通过super(后面讲)关键字去访问父类构造方法。
关键字
extends
语句定义格式:
class A extends B {}
A:子类,派生类
B:父类,基类,超类
继承使用注意事项:
- 类与类之间只能单继承,不能多继承。
- 可以多层继承,形成继承体系。
- 子类只能继承父类中非私有的成员。
- 子类无法继承父类的构造方法,但是可以使用。
- 子类无法继承父类中的静态成员,但是可以使用。
- 要想初始化子类,必须先初始化其父类。
super
概述
super 代表的是直接父类的引用,可以在子类中使用直接父类的成员。
使用方式:
成员变量:super.成员变量
构造方法:super(...)
成员方法:super.父类方法名(...)
注意事项:
- 针对在子类中使用 super 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时,子类的构造方法默认第一句话是 super()。
- 若父类中没有无参构造方法,可以使用 super 显示地调用父类的有参构造方法进行初始化。
重写
重写发生在继承关系中,子类的方法名、返回值类型、参数列表都与父类的一样,只是方法体实现不一样,可以使用 @Override 来验证。
注意事项:
-子类无法重写父类中私有的成员方法、静态的成员方法。
-子类重写的方法权限修饰符不能比父类的还要低,无特殊要求的话,与父类的权限保持一致。
final
概述:
final 关键字表示最终的,不可改变的。
final修饰局部变量
在方法内部,该变量不可以被改变。
在方法声明上,分别演示基本类型和引用类型作为参数的情况。
基本类型,是值不能被改变。
引用类型,是地址值不能被改变。
final修饰变量的初始化时机:
在对象构造完毕前即可。
注意事项:
-类:不能被继承。
-变量:变为常量,值不能被修改。
-方法:子类无法重写,但是可以使用。
好了,今天的分享到这就结束了,面向对象思想在初学时还是比较难懂的,大家一定要多多练习,查缺补漏,才能把它学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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